發布時間:2014-04-23
各設區市環保局、發改委,平潭綜合實驗區環境與國土資源局、經濟發展局,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分局:
現將環保部、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銀監局
2014年4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