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環協〔2022〕42號
關于廢止《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業參考價》的公告
在省生態環境廳的指導下,為指導和規范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治理工作,我會于2020年6月23日發布了《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業指導價(試行)》,試行期為一年;于2022年10月18日,發布了《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業參考價》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結合上級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我會發布的《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業參考價》(閩環協〔2022〕32號)予以廢止。
《福建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行業指導價(試行)》,試行期到2021年6月23日為止,屬于自行廢止文件,將不再沿用。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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