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福建省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健全重金屬污染排放管理制度、優化涉重金屬產業結構和布局、深化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強重金屬污染監管執法等多個方面,進一步強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屬環境風險。到2025年,全省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
推行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
據了解,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是鉛、汞、 鎘、鉻、砷、鉈和銻,并對鉛、汞、鎘、鉻和砷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實施總量控制。重點行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銅、鉛鋅、鎳鈷、 錫、銻和汞礦采選)、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銅、鉛鋅、鎳鈷、錫、 銻和汞冶煉)、鉛蓄電池制造業、電鍍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鉻鹽制造、以工業固體廢物為原料的鋅無機化合物工業]、皮革鞣制加工業等6個行業。
《方案》明確,健全重金屬污染排放管理制度,推行企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各地要依法將重點行業企業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對于實施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按照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等。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豁免管理。在符合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對實施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直接相關的重點項目,可在環評審批程序實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管理豁免。
禁止低端落后產能向我省多個流域上游轉移
《方案》要求,優化涉重金屬產業結構和布局,嚴格重點行業企業準入管理。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三線一單”、區域環評、規劃環評和行業環境準入管控要求。新建、擴建的重有色金屬冶煉、電鍍、制革、鉛蓄電池制造企業應優先選擇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環境基礎設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齊全的產業園區。
禁止低端落后產能向閩江中上游地區、九龍江北溪江東北引橋閘以上、西溪橋閘以上流域、晉江流域上游轉移。禁止新建用汞的電石法(聚) 氯乙烯生產工藝。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法規標準,推動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閉退出。加快推進專業電鍍企業入園,到2025年底專業電鍍企業入園率達到90%以上。開展涉鎘涉鉈涉銻企業排查整治行動,推進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問題排查治理,重點推動尤溪縣鉛鋅礦區及其外圍污染系統治理。
鼓勵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將相關舉報列入重點獎勵范圍
加強重金屬污染監管執法方面,《方案》提出,強化重金屬污染監控預警,各地要在全面摸排涉鉈涉銻行業企業分布情況的基礎上,在涉鉈涉銻企業密集區域下游,依托水質自動監測站加裝鉈、銻等特征重金屬污染物自動監測系統。排放鎘等重金屬的企業,應依法對周邊大氣鎘等重金屬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屬進行定期監測。2022年底前完成部分涉重金屬企業安裝重金屬污染物自動監測、視頻監控和用電(能)監控設備。
同時,各地要采用污染源自動監測、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手段,將重點行業企業及相關堆場、尾礦庫等設施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對象范圍,進行重點監管。加大排污許可證后監管力度,對重金屬污染物實際排放量超出許可排放量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理。運用環境監測、 監管、執法“三聯動”機制,開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以及非法排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含重金屬危險廢物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為了鼓勵群眾參與,支持各地建立完善有獎舉報制度,將舉報重點行業企業非法生產、不正常運行治理設施、超標排放、傾倒轉移含重金屬廢物等列入重點獎勵范圍。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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