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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會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二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獨立法人單位或能獨立參加協會活動并行使會員權利、義務的人員。 第三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申請入會單位(或個人)向協會辦事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寫入會申請表,提供相關材料; (二)經協會辦事機構審查批準,在繳納當年會費后,頒發會員證書; 第四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六)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提供可能的幫助; (七)受本會委托代表協會參加有關活動。 第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的標準和時間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參加本會舉辦的各種活動。 第六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七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